a^5.gfzA t8:QK9|1 四、举报方式
/T\'&s3D+ (一)电话举报
>K@Y8J+e# 举报电话: 0776–2821119(市市政局);0776–2823078(市住建委)。
R<eD)+ (二)书信举报
vS1#ien# 材料邮寄地址:
'lIj89h<E 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市市政管理局,邮编533000;
sWKe5@-o0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88号市住建委,邮编533000。
E/:mO~1< c (三)邮箱举报
HVLj(_
A 举报邮箱:bsmbbgs@163.com(市市政局) bsjwjgk@163.com(市住建委);。
K4w#}gzok (四)信息举报
8TH fFL 接受手机: 18077684833(市市政局);13317768899(市住建委)。
n8RE 五、办理程序
xro%AM 接到举报后,由受理单位认真做好记录,留下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安排执法人员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举报人回复。
ENhKuX 市市政管理局将按季度发放奖金。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领取。逾期没有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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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励原则
RO!em~{D* (一)同一线索被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xr^@W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举报人共同分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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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三)对同一案件的举报不得重复奖励。
(/;<K$u*h 七、其他
+!JTEKHKH (一)对虚假举报,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成道歉等;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YA:!ULzR* (二)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或泄漏举报人有关信息,否则承担责任;
B ?%g@d-; (三)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不在举报奖励范畴;
~e; 2gm (四)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授意他人举报的,不予奖励。
N, SbJ Z =g3o@WD/G 特此通告
A(84cmq!q :+?w> =Y]'wb 百色市市政管理局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P~^VLnw 2016年8月2日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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