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国家民委下发《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4号),决定命名全国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靖西市名列其中。全区仅9个、百色仅2个单位获此殊荣,百色市另一个获评单位为德保县。2014年9月,靖西县获“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荣誉称号。多年来,靖西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市情,创新载体,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 民委发〔2020〕 21号)精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2020年5月,靖西市从组织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宣传覆盖、挖掘传承、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社会稳定、创建方式、绘就新蓝图等九个方面的优势进行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申报。经过考评组的严格评选,2021年,靖西市成功获评“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称号。靖西市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以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前沿核心地位的优势,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携手全市各族人民,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开拓民族团结新机制,提高各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再谱民族团结新篇章,共创边垂壮乡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