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才出生12天,患肺炎未愈, 如中断治疗病情随时可能恶化, 但患儿的母亲陈某, 竟然不顾医护劝阻执意出院, 以尽快卖儿筹措毒资和赌资。 2016年,时年28岁的离异单身女陈某怀孕了,但她同时与3个不知姓名的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故无法判断谁是胎儿父亲。 2017年7月28日,陈某在陆川县人民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男婴属早产儿,且患有新生儿肺炎,病情多次反复。 陈某认为自己长期吸毒影响了胎儿健康,且目前无力抚养男婴,遂决定通过朋友赖某以5万元的价格贩卖男婴。 接下这单生意后,赖某随即向下家“放风”,价格涨至8万元。 几天后,玉林市的一对夫妇买家联系上他们(该二人另案处理)。 买家夫妇原本有个独子,但儿子在18岁时患癌去世。儿子走后两人整日郁郁寡欢。当听说有“男婴”卖后,尽管家人认为8万元要价过高,但求子心切的买家夫妇仍坚持买男婴。 为确保“安全”,该夫妇让3名家人(该3人另案处理)代为出面,于2017年8月14日,从玉林来到陆川县人民医院一楼候诊大厅,在观察男婴无身体缺陷后,按约定向赖某支付了8万元并将该男婴抱走,后亲自抚养。 事后,被告人陈某分得人民币56500元,赖某分得人民币9100元。 2018年5月,陈某借哺乳期“打掩护”,以贩养吸,被公安民警抓获,其拐卖儿童一案遂浮出水面。 2018年6月8日,男婴被民警解救后送至陆川县福利院抚养。 截至今年7月,涉案被告人陆续归案,陆川法院分别以犯拐卖儿童罪、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赖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7000元至1000元不等,没收并追缴赃款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买家为了规避“风险”,要求陈某出具了一份《放弃抚养协议书》。 然而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这份所谓的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
陈某为了非法获利将亲生儿子送人抚养,并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实际上是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既不属于遗弃,也不属于民间送养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