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城市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考生在7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有个安静、畅通、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高考期间城市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夜间( 20:00至次日6:00 )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施工作业(紧急抢修工程除外)。考试期间考场周边禁止昼夜施工。
二、禁止在城市市区内采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三、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四、严格控制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学校周边路段。
五、城区各沿街单位、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管理责任,禁止超门槛经营或占用城市道路两侧摆摊设点、摆放物品及从事加工、修理及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影响交通秩序。
六、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建筑垃圾处置规定,安全行驶、封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沿街遗撒、乱倾乱倒。
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行为。我局将开展必要的昼夜巡查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6155045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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