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回家是没错
但是要看你走的什么路
隆林第一例高速上行人被罚
不要再疑问“回家都挨罚?”
为了生命安全
走高速,你走错路了!
对黄某处罚现场
事情经过
擅自进入高速路步行的人,可谓是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4月25日7时46分,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在汕昆高速1452公里500米处巡逻途中,就发现一名擅自进入高速路步行的人。随后,巡逻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前去向其询问其为何在高速步行,黄某告诉民警称自己是在外务工回来,想抄近道回家,面对丝毫没有安全意识的黄某,民警立即告知黄某,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