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百色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
百色市体育局
靖西市人民政府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比赛地点:广西百色靖西市绣球体育馆
四、比赛项目
来源
(一)混合团体(争先组)
(二)男子团体(50岁以上组)
(三)女子团体(50岁以上组)
五、参赛资格
(一)凡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乒乓球比赛、符合各组别相关要求的国内外乒乓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中国境内参赛运动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报名参赛,其他参赛运动员可凭有效护照报名参赛。报名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的扫描件。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随时携带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原件供组委会和裁判员随时查验。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相关规定:
1. 争先组
(1)195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可报名参赛。
(2)中国乒协运动员:2017年1月1日后在乒乓球项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没有注册记录;
(3)其他乒协运动员:2017年1月1日后未代表任何乒乓球协会参加过国际乒联、亚乒联盟、欧乒联盟组织的比赛(世界元老乒乓球锦标赛和国际乒联世界老将公开赛除外)。
2. 50岁以上组
1954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可报名参赛。
(三)所有组别报名年龄原则上限定65周岁以下。如有65周岁以上人员要求报名者,须在赛前60天内自行进行身体检查并向组委会出示必要的健康证明。经组委会同意后,相关运动员还须提前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协议,方可参赛。
(四)凡报名参赛的中国境内运动员均应为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尚未成为中国乒协会员的俱乐部和个人可在报名时免费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参加比赛。
(五)参赛球队可自由组队报名参赛。
混合团体赛:最多32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女运动员各4名,领队或教练员经注明兼运动员可以上场比赛;
男子团体赛:最多32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领队或教练员经注明兼运动员可以上场比赛;
女子团体赛:最多32支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领队或教练员注明兼运动员可以上场比赛。
(六)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审定。各项比赛均以报名先后为准。
(七)各参赛队名称可冠名,参赛队名称形式可以是地名+冠名,或冠名+地名,冠名不得与烟、酒有关。如:北京XXX(企业)代表队。参赛队队名中必须体现所代表城市或国家名称。
(八)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参赛队的比赛资格。
(九)关于保险的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人员应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参赛人员报到时,必须出示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
3.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混合团体赛
1.混合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2.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打满五场,第二阶段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五局三胜,11分制。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第一场:女单
第二场:男单
第三场:混双
第四场:男单
第五场:女单
3.第一阶段积分计算方法:一场团体赛中,各代表队每胜一场得1分,负一场或弃权一场得0分。小组名次根据各队在该阶段循环赛所获得的积分总和决定。如积分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6)》确定排名。
4.每名运动员每场团体赛中只能出场一次。
(三)男子团体、女子团体赛
1.团体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前8名。
2.团体比赛均采用新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五局三胜,11分制。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A—X
第二场:B—Y
第三场:C—Z
第四场:A—Y
第五场:B—X
3.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四)比赛指定使用器材:红双喜
(五)各队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应统一着装。
七、奖励办法:
(一)获奖名额奖励办法:参赛队数在12队以下(含12队)时,录取奖励前四名,参赛队数在13-20队时,录取奖励前六名,参赛队数在21队以上(含21队)时,录取奖励前八名。
(二)凡获得上述成绩的球队,将颁发奖牌及奖金。各名次奖金具体如下:
1.混合团体赛奖金金额(按录取名额确定):
第一名8万元;
第二名6万元;
第三名4万元;
第四名2万元;
第五名1万元;
第六名8000元;
第七名6000元;
第八名4000元。
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赛奖金金额(按录取名额确定):
第一名2万元;
第二名1.5万元;
第三名1万元;
第四名7000元;
第五名6000元;
第六名5000元;
第七名4000元;
第八名3000元。
(三)混合团体赛冠军将参加“丝路杯”中国-东盟乒乓球赛国际组比赛。如因故不能参赛,则顺延下一名参赛。
(四)所有参赛者均可获赠2019“丝路杯”中国-东盟乒乓球赛精美纪念品。
八、报名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于2019年10月28日24点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
(二)报名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三)参赛队须在报名时确认,如有更改请及时通过网络告知组委会,比赛开始前7天不再受理更改报名。
(四)参赛证件:中国境内运动员凭身份证及号码布或参赛证参赛,其他运动员须凭护照及号码布或参赛证参赛。
(五)参赛经费:各参赛队及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参加团体赛每队须缴纳竞赛组织费300元。获得国际组参赛资格的参赛队在参加国际组比赛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承担。
(六)承办单位将于赛前一个半月将补充通知发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请各参赛队自行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ctta.cn/)。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报名信息、比赛信息、联席会信息,场馆及周边若干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解决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九、裁判长、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将由中国乒乓球协会统一选派。其余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负责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中国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