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刘某(另案处理)、陆某(已判刑)、陆某某(在逃)与被告人黄某四人商议到百色市拐卖越南妇女,并驾车来到百色靖西市。随后,由陆某以招嫖包夜的方式将越南籍女子阿慧(化名)骗出,带到事先开好的宾馆。次日,黄某等四人驾驶租赁的汽车将阿慧挟持至江西省鹰潭市万年县。 之后,由刘某与江西人吴某(另案处理)联系。经吴某介绍,黄某四人以人民币9万元的价格将阿慧卖给当地一男子。被卖的当天,阿慧假借上街买衣服在街上逃跑,后被旁人报警。
运送途中在全州落网 几天后的3月9日22时许,黄某四人又驾驶一辆租来的小车来到云南省广南县莲城西路,以上述同样的方式将一按摩店内的越南籍女子阿芸(化名)骗出。
今年1月31日,云南省富宁县公安机关在富宁县城区富州广场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3月6日,黄某被批准逮捕。5月24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妇女罪将黄某提起公诉。并被判刑10年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