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分别如下:
1.右江区农作物良种繁殖场场长黄志胜违规“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黄志胜作为右江区农作物良种繁殖场场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个人私家车燃油费共计26518元。此外,黄志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黄志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德保县地震局原局长陆璐违规“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3月至2015年4月期间,陆璐作为时任德保县地震局局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用公款报销其私家车产生的维修费和保养费共计10655.5元。2019年6月,陆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