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诗”,就是用高度凝练的语言,用比拟、夸张和借代的表现手法,形象地表达作者丰富的情感,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文学体裁。
诗句,就是一种高度凝练的语言,而语言是能完整地表达人的某种意思或情感句子。因此,写诗也应与说话一样,其前提必须让人知道你说的是什么?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使读者有所感知,有所领会并由此引起共鸣。这样才具有一定的意义。
如果不遵循一定的遣词造句规范,一味胡乱地将一些汉字堆砌在一起,杂乱无章,甚至标新立异,瞎编一些无人知晓的“词”,比如“黑夜里的那一道闪力”,又有谁知道“闪力”是指什么呢?又如“在用爱丈量着思念所留下的温暖,深入真实的景象,”试问:温暖是心灵上或身体的一种感觉,又如何丈量呢?用这种不为人知的“词”来东拼西凑,构不成“语言”,不顺理成章,使人读之而不知其所言,那也算是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