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行动”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社会民众的共同愿望。酒后驾驶已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
· 飓风席卷 醉猫骇然 ·
为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推动“飓风行动“摩托车的整治力度,德保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德保县城区开展酒驾等排查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行动有力度、见实效,参加行动的民警、辅警均携带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器等警用装备,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点检查过往车辆,检查过程中,重点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摩托车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无牌无证、逾期未年审、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查处过程中,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违法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促使驾驶人自觉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 醉猫百态 ·
☒5月20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桂LWDXXX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德保县莲城大街时,被值勤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33ml/100ml。
☒5月20日上午10时35分,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德保县莲城大街时被值勤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73ml/100ml。
☒5月22日上午11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桂L78XXX的两轮摩托行驶至德保县象山街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浓度为79mg/100m。
自“飓风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营造了浓厚的打击氛围,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