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9时许,余某驾驶一小型轿车经过平果县城铝城大道龙居铁路桥路段时,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余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因余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对其作出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决定,并开具处罚决定书。
余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心存不满,公然在朋友圈中发布辱警言辞和视频,内容粗鄙,不堪入目,影响恶劣,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随后,余某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行为被平果县公安局发现,依法传唤其到龙居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余某对其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目前,余某已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