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朝气蓬勃、天生好动 、敢于冒险的性情本无可厚非,但未成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样不容忽视。
案例一:4月26日中午1时50分许,隆林县天生桥镇发生一起学生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当时,4名未成年的初一学生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岩场村海子坝路段发生单方车祸,造成3人死亡1人受重伤。
2018年百色市辖区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且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162起,上升32.72%,造成49人死亡,同上升10.2%,331人受伤,上升37.16%,直接财产损失60.47万元,上升10.07%。其中涉及未成年人驾车导致的事故为60起,造成16人死亡,1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7.83万元。都会给父母带来撕心裂肺之痛;
每一次年轻生命的逝去,
都会给家庭天崩地裂之殇。
痛定思痛,我们能为未成年人做些什么? 隆林县公安局向全县家长发出一封家长信,表示警方将从5月1日起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排查整治行动,凡发现未成年人尤其中小学在校生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扣车,并对当事人及家长从严从重处罚。4月27日至5月5日,隆林大队共查获未成年驾驶驾驶摩托车48起,其中报废车2起,无证驾驶48起。 田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4月29日至5月5查处鬼火摩托车51辆,抓获涉案违法人员63人,其中无证驾驶35人(28人为未成年人),准驾不符3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11人,强制报废符合报废标准机动车22辆。
德保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范围内对经常出没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非法改装、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鬼火”摩托车进行整治查处。5月2日以来,该县共查处“鬼火”摩托车15辆,抓获涉案违法人员15人,其中无证驾驶12人(8人为未成年人),准驾不符3人。
“交管工作,宣传先行”。百色交警高速二大队利用放学时间,到田阳县实验中学向老师通报隆林县“4.26”一起涉及学生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涉及学生交通事故预防工。
呼吁全社会协同治理
营造风清气正的青少年出行氛围
家长应知
中小学校的学生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家长应该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建议校方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学生告别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争做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者、执行者和受益者。
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年龄在18岁以上并取得驾驶证的成年人才能驾驶小型客车、摩托车。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暂扣机动车,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规定,把机动车交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家长纵容未成年人驾驶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警方提醒
从2019年5月1日起,百色警方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排查整治行动,凡发现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校学生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扣车,并对当事人及家长从严从重处罚!
安全是一切幸福的起点,孩子的出行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牵挂。希望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求成年人交通安全工作,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