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百色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及时查处一起货车违法悬挂“木头”车牌代替临时号牌的违法行为,消除了潜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7点30分,高速三大队民警谭松琴带领4名辅警在G80广昆高速田东公安检查站执勤点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一辆桂C牌照重型货车从检查站入口进入检查区域时,民警发现货车车后的车牌不是黄底白字的制式号牌,而是一块黄色木板的手写号牌。
民警立即将车拦下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携带的证件齐全。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用木质手写车牌代替车牌时,驾驶员说,车牌丢失了。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提供车辆号牌丢失证相关明。
因当事驾驶员一直在高速公路上赶路,没有去报案,就提供不了报案证明。经询问,当事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车辆后牌前几天丢失了,并拿出了一张云南交警开具的处罚单作为报警依据。
当事人介绍:驾驶员李某驾驶桂C牌照重型货车从云南河内开往桂林,途中,经过一段山路,山路坑坑洼洼,车辆颠簸太多,车牌因此掉落。过后驾驶员发现车牌不见的时候,怕交警处罚,所以自己在木板上手写车牌号挂在机动车的后车牌位置,自以为能逃避交警的处罚。
最后,民警核对云南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对驾驶员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立即到车管所办理号牌补办事宜。
高速交警提示:司机朋友遇到车辆号牌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补办号牌。手续也很简单,车主本人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即可,当场就能发放临时号牌,1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拿到正式牌照上路。一定要照章办事,不可以自作聪明,采取其他办法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