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提出新的要求。
岗位设置方面——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招聘岗位职责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职能无关的条件,坚决防止“萝卜招聘”,确需设置较强限定性条件应备注说明理由。
《通知》还要求,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原则上应设置3个以上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非通用语种等特殊岗位除外),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不得设置为“××相关专业”, 招聘公告中要明确参考的专业参考目录。
学历方面,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设置要规范具体。学历(学位)设置不能突破行业职业准入的要求。没有设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未作特殊说明的,学历(学位)设置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条件,允许高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职称、职(执)业资格设置应与招聘岗位职责相关,符合行业法定从业要求。工作经历设置要结合相应岗位或工种的要求,可以不设工作经历要求。设置工作经历要求的普通岗位最低年限应低于2年。招聘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放宽。不能设置具体部门或单位的从业经历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定向招聘岗位按现行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年龄上限设置一般以5为倍数取整。招聘普通管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工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招聘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工勤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招聘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工勤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符合政策规定的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等,经核准可进一步放宽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能有性别歧视;招聘岗位条件一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按规定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并经核准的,要提前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并告知相关应聘人员。
资料图:招聘会现场,求职者了解招聘岗位需求。 李佩珊 摄
资格审查和严肃人事纪律方面——
在进一步规范资格审查工作方面,《通知》明确,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在严肃人事纪律方面,《通知》要求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招聘监督,涉及违纪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