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4年一届的世界杯
让不少球迷尽情狂欢了一把
而在场外
有人却利用网络赌球大肆敛财
让不少参与者倾家荡产
2019年3月21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赌球案,该案共有5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俄罗斯足球世界杯期间,被告人陈某科与李某泳、农某合谋共同出资,自设球盘做庄接受下注进行赌球。陈某科还与被告人朱某贵约定由朱某贵收数上报,承诺支付所报赌资总额2%的返利。被告人李某泳登录赌博网站搜取每场足球赛赌球的“盘口”(赌球方式和赔率)并下载编辑到手机,然后将“盘口”通过微信转发给陈某科、农某,又由他们二人通过微信转发给需要赌球的人或转发给下线报数进行赌球。被告人朱某贵在自己收数上报的同时又将“盘口”发给被告人刘某等人帮其收数上报赌资;刘某为了发展更多下线又发“盘口”给被告人“韦某”帮其收数上报。这样在西林县内就形成了一层上报一层并从中非法盈利的网络赌博网。被告人陈某科、李某泳、农某、朱某贵、刘某、韦某通过每场足球赛前的“盘口”,以0.85至1.05倍的赔率并提供买球队输赢、比分、进球数、大小球、角球数等赌博方式给下线参赌,每场球赛前接收下线上报下赌注球的金额信息,比赛结束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现金等方式收取、支付赌资。期间,五人涉案赌资累计人民币5346898.2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科等共退出非法所得61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科、朱某贵、刘某、韦某、农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陈某科等5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