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
除了期待美好未来
征地补偿也是百姓关心的焦点
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今年起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有!调!整!
总体提升约10%!
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后,
经南宁市政府、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用地,
其征地补偿按新标准执行!
和小编一起看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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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更新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据了解,《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18号)实施以来,为推进南宁市征地拆迁、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补偿标准与群众要求的差距逐渐加大,难以满足征地工作的需要。此次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综合考虑了近三年人均GDP变化率、人均耕地变化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变化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领取水平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参数变化幅度。
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适用于哪些地方?
《通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等六个城区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包括了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开发建设范围,但不包含武鸣区行政区域范围由南宁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的区域;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和武鸣区范围内征地补偿适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调整后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调整后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总体提升约10%,各县区分区域补偿标准调整幅度平均值如下——
◆ 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平均上调幅度11.28%◆ 武鸣区平均上调幅度14.70%
◆ 横县平均上调幅度12.40%
◆ 宾阳县平均上调幅度9.79%
◆ 上林县平均上调幅度12.23%
◆ 马山县平均上调幅度11.29%
◆ 隆安县平均上调幅度3.03%
记者了解到,《通知》所指的四个片区范围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18〕40号)里所指的四个片区范围一致。
第一区片:包括快速环道内的行政村及三塘村、那况村、降桥村、路西村、鸡村、皂角村、北湖村、连畴村、苏卢村、西津村、大塘村、屯里村、屯渌村、永宁村、罗赖村、和德村、振兴村、明华村、心圩村、大岭村、四联村、新村(西乡塘区)、陈西村、西明村、石埠村、仁义村、南乡村、同乐村、智和村、东南村、邕津村、三津村、乐贤村、杨村、留村、那洪村、黄茅坪村、平阳村、白沙村、玉洞村、新村(良庆区)、那黄村、平乐村、那平村、坛泽村、良庆社区、龙岗村、新兴村、那廖村、三岸园艺场、青山园艺场、凤岭园艺场、三屋园艺场的区域范围。
第二区片:第一区片以外,本市原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的行政村及五合社区、莫村社区、通福社区、金葫社区、蓉茉社区、那舅社区、创新村、围村村、路东村、兴贤村、石西村、老口村、和安村、永安村、忠良村、乐洲村、金鸡村、罗村、苏盆村、高岭村、居仁村、渌绕村、新团村、新兰村、那马社区、和合村、孟莲村、梁村、公曹村、红星社区、那元社区、新兴社区、蒲津社区的区域范围。
第三区片:二区片以外,本市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行政村以及洞江村、德福村、民政村、友爱村、坛棍村、西龙村、四平村、五塘社区、英广村、那笔村、四塘社区、同仁村、那陀村、大邓村、福禄村、三联村、东南村(西乡塘区)、同江村、锦江村、那德村、古思村、华联村、新联村、平丹村、平垌村、定宁村、坛白村、光明村、康宁村、祥宁村、永红村、那备村、新桥村、明阳社区、吴圩社区、共和村、那僚村、子伟村、冲陶村、坛良村、光和村、屯亮村、州同村、广良村、良信村、良勇村、张村的区域范围。
第四区片:新外环高速公路以外属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等六城区范围内未纳入第一、二、三区片的区域范围。
具体规定
*南宁市区范围内(武鸣区除外)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补偿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集体未利用地的征收补偿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18〕4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前配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土地的,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20%给予补助
*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后45日内配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土地的,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10%给予补助
*市辖各县和武鸣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均适用于本次公布的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
*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
*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各地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
在执行新标准过程中,遇到跨区域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过大或确需调整水田、园地、菜地、鱼塘、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时,市辖各县和武鸣区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予以适当调整并公告后实施,同时抄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为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除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土地入股、农业安置等多种安置补助方式灵活安置被征地群众,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政策,加强被征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