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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邻县一男子购买运输55克毒品 被判十五年并没收财产
发于2018-12-06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邻县一男子购买运输55克毒品 被判十五年并没收财产 - 靖西网

有正当职业的李某是个“瘾君子”,其前往边境购买毒品后,回家时被当场查获。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已扣押的运输毒品的轿车及手机两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2018年3月21日14时许,李某驾车从德保县城出发到靖西市壬庄乡一个叫“敏马”(音译)的地方,以15400元人民币向罗某购买55克(共七包)毒品海洛因。交易完成后,李某返回德保县城。中途因毒瘾难耐,以“烫吸”方式在车内吸食毒品时被德保禁毒大队查获。经检测,查获的55克海洛因疑似物检出海洛因成分。

    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运输毒品罪。为保护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维护国家社会治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活该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12-07

15年后再出来成了糟老头了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8-12-07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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