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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一90后和50后相恋闪婚,婚后矛盾不断,最终“忘年恋”苦涩收场
发于2018-11-26 我有话说评论

在当今开放包容的社会中,人们的选择是多样化的,对于恋爱、婚姻人们也追求自由、自愿。因此越来越多的“忘年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但这样的“忘年恋”往往隐藏着很多难以把控的“地雷”,如果只因为一时的爱慕匆忙闪婚,带来的可能不是相守相伴的幸福,而是矛盾不断累积后双方反目成仇而引发的离婚诉讼。

隆林一90后和50后相恋闪婚,婚后矛盾不断,最终“忘年恋”苦涩收场 - 靖西网

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

2016年农历正月,李某(化名,1959年出生)在隆林特有的少数民族节日——苗族跳坡节上,结识了小她34岁的王某(化名,1993年出生)。双方因为山歌对唱相识、相知,确定彼此都有爱慕之意后三个月便开始谈婚论嫁。由于李女士的孩子比王某还要大上几岁,李某知道家里人断然不会同意自己与王某结合,所以她隐瞒家人于2016年4月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与王某成为了合法夫妻。隆林一90后和50后相恋闪婚,婚后矛盾不断,最终“忘年恋”苦涩收场 - 靖西网
婚后,因为年龄差异大,沟通交流存在较大障碍,两人在同一件事上看法截然不同,甚至看电视节目或者穿着打扮都会争执一番,彼此的代沟越来越明显。而家人的反对与邻里的指指点点也让王某十分烦恼。时隔两年后,王某在亲属的陪同下,以原、被告之间年龄差距大且沟通困难,无感情基础,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为由,向隆林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隆林一90后和50后相恋闪婚,婚后矛盾不断,最终“忘年恋”苦涩收场 - 靖西网

该院受理此案后,在主审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这对年龄差距34岁的“忘年恋”,最终以失败收场。

法官寄语

自由恋爱利大于弊,但要妥善处理好以下问题:

首先,婚前要彼此增加了解,避免草率结婚,要有单纯的婚姻观念;

其次,应处理好经济问题及双方家庭的关系;

再次,要善于经营,应积极建立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

最后,无论是“忘年恋”还是“青梅竹马”都应当彼此宽容,学会体谅对方的不易。


差34岁啊?鲜肉腊肉一锅炖,是啥味道?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11-27

下了嘴吗?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8-11-27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8-11-27

男的90后,女的50后,两个人口味够重的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8-11-27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11-27

1993年的人还会对山歌,真是绝种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11-27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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