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靖西市城东路辅道的“孝顺男”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交通违法案件,今日靖西警方对违法行为人黄某某作出了处罚决定。2018年11月7日上午,靖西交警大队民警在城东路的辅道查获一辆逆行的白色小轿车。经核查,驾驶小轿车的男子黄某某才17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就在民警准备带黄某某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时,发现车内还有一名老人。黄某某称他正准备驾驶小轿车送老人去医院看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民警当即决定先扣留小轿车,让黄某某搭乘其他车辆把老人送去医院,告诉黄某某过后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并及时将情况通知他的监护人。
11月14日,黄某某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靖西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在民警的教育下,黄某某终于认识到了无证驾驶和逆行的危险和危害,表示今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坚决不再无证驾驶机动车。最终,警方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决定。因黄某某未满十八周岁不予执行拘留,责令其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