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由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巡视员蒋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1年,蒋勇先后利用其担任临桂县委书记以及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07年至2011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蒋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结合多媒体出示相关证据,蒋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蒋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百色市委机关、百色银监会等单位干部约260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