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3日)
田林县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
由于两名“老赖”借钱近280万不还
法院将拿出执行到位标的额5%
作为赏金
如欠款及利息款项全部执行
举报人将获得近14万元!
田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倪孔胜与被执行人班华军、韦美芬、田林县众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一案,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欠款2730900元及利息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问题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田林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班华军,男,1967年3月24日出生,壮族,个体工商户,住广西田林县乐里镇风洞村渭华屯21号。身份证号:4526301967****011X。
被执行人韦美芬,女,1973年4月3日出生,壮族,个体工商户,住广西田林县乐里镇风洞村渭华屯21号。身份证号:4526301973****1243。
凡向田林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班华军、韦美芬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5%的奖励。本悬赏公告期限:2018年7月4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止。
田林法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76-7216585、0776-7212362
联系人:曹法官
用一句话总结即:
一旦失信,寸步难行。
曝光台
自6月来,田林法院在网络、电视台和县城大型LED屏公示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迅速引发了一波舆论热潮。其中,“百色政法”微信公众号在发布曝光“老赖”信息的当日,点击量就突破了1万人次,次日,该内容的阅读量突破了4万人次。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是长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结果,或执行过程中态度不积极、有抗拒执行行为等,部分被执行人因涉案较多、标的金额(债务)较大,也被列入曝光名单范围。
田林法院发布失信名单后还不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在各乡镇张贴《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更大程度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
近日,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担心声誉受损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执结款项逾7.8万余元,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的行为,体现了田林法院执行宣传的成效以及在执行工作中“你不履行,我不收兵”的坚硬态度,同时也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了田林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对于法院曝光老赖的行动,网友也纷纷在微信公众号下留言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