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有人却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近日,百色一名男子无证驾驶、酒驾,这一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一场惊险事故的发生,不信你看!
案件回顾:
2018年6月8日凌晨2时45分,李某杰(男,25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桂LXG**9的小型客车沿平果县龙江路由五十米红绿灯路口往火车站方向行驶,行至火车站转盘时,其驾驶的车辆撞上转盘花圃后翻车燃烧起火,造成桂LXG**9的小型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予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合并处罚行政拘留15天,罚款2500元。6月13日,李某杰被送往平果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和酒驾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严重不负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