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虽然挑起事端,但人都走了,怎么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农某是受害者,怎么也承担责任呢?”此时,靖西三小的校园里,孩子们正带着这一疑问在聆听该校法制副校长、靖西市司法局李荣志股长的法治讲课。李股长以案说法,针对近年来发生在一些学校里的欺凌案件,举例说明其发生的原因及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处罚责任。该案发生在本市的某小学校园里,案中提到的梁某是挑事者,多次欺负身有残疾的受害人农某,农某被激怒后进行反击造成梁某头部淤血诱发脑疝医治无效死亡,最后两人均承担法律责任。理由很简单:梁某欺凌弱小的行为是引发事件的原因之一,而农某在遭到欺凌后选择以暴制暴的解决方法,而且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最终酿成恶果,两个人都有过错,因此两人对案件结果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学们听了李股长的分析后,心中的疑团顿然解开,得到了准确的答案。
这一幕发生在靖西市司法局为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文明的校园环境而于6月7日上午组织开展的一次“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活动中邀请法制副校长李荣志股长到校授课,受到全校师生的欢迎和好评。课堂上,李股长结合学校开展“宪法在我身边”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简明扼要的讲解宪法知识要点,让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了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宪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小学生的心理年龄特点,以简练的语言,告知孩子们什么叫遵纪守法、怎样遵纪守法、如何理解违法与犯罪、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社会后果应受怎样的处罚等,通俗易懂,易以接受和掌握。特别是对校园欺凌案件的频繁发生,分析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危害性、处罚性,并提出防范对策,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能力,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通过本次活动,广大师生更坚定的认识到“法”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更高,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浓,有力的促进了“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全校师生150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