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清明节之际,
上坟烧纸祭祀先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
但与此同时,天气物燥、风干雨少,
森林火险等级很高,
稍不留心就可能引火烧山!
轻则赔钱,重则判刑。
全国各地已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件。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村民周某,因上坟烧纸引火烧山,将他人承包的土地上的树木植被烧毁,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10000元。
赣州市兴国县钟某坤在山场为其父扫墓烧纸钱时,引燃周围杂草并引发严重森林火灾,导致山场过火面积达68.4亩,烧毁林木蓄积13.6立方米,最终被判处罚款3000元并拘役二个月。
青岛市郭某两姐妹在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为父亲上坟,点燃冥币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0亩。经法院认定,系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均犯失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关于失火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对放火罪作出了规定,因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掌在此友情提示大家,希望广大群众能以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为戒,安全、文明开展祭扫活动,并尽可能的采用更现代文明的祭祀方式。请大家互相转告。
靖西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第二号戒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