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如果你越来越肥那是有人宠着你
但是一定要擦亮眼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一定是真的
学会在婚姻中保护自己!
01
户主是谁房子就归谁
现在结婚前会出现的纠纷,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要不就不结婚。大部分人认为:户主是谁房子就归谁!如果你也这样认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新婚姻法一出,完全的房产证时代已经过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子到底归谁!
1.婚前男方出资全款买房
凡是结婚前一方出资全款购房,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2.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的怎么办?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不按份额处理。
3.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两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办的房产,婚后夫妻一起交给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子装修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都归于夫妻一起产业,离婚时能够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切割。
02
年龄限制4种人婚姻无效
夫妻双方满心欢喜的拿到结婚证,然而幸福不久,就发现对方对自己在生理疾病上的隐瞒,这会有多愤怒,最重要的是这桩婚姻算什么?
什么样的欺骗可以算作无效婚姻?
1.未到结婚年龄
其实现在的结婚登记年龄跟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的登记年龄没有改变。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近亲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3.重婚
明明已经结了婚,还在法定配偶之外又和他人结婚的行为,这一条款其实又属于重婚罪的范畴,也就是说不仅重婚的婚姻无效,重婚的当事人还已经犯罪,原配完全可以当法院对其进行起诉。
4.婚前患有隐疾
有些疾病本就不适合结婚,主要指的是一些传染性疾病。前不久的微博热搜出现过很多次类似的新闻,夫妻一方无性特征,甚至在医学角度无法确定为男性还是女性。
03
知名的“第二十四条”
进入婚姻中关注点不再是房产,而是你的另一半有没有背着你出现外债!毕竟以前是夫妻其中一方的外债要有双方共同承担,哪怕你离婚了,在婚中出现的外债还是照还不误!这就是大名鼎鼎一直存在的《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更改后的“得二十四条”你了解了吗?该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1.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2.用于日常生活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超出日常生活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当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04
5种情况准予离婚
有很多夫妻,生活在婚姻的围城里,彼此之间只是相互束缚,维系婚姻的爱情早已悄然消失,但依然握着那张“结婚证”死死地不肯放手,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这是有多悲哀。
没有感情的婚姻就是煎熬,唯有离婚。
1.分居满两年
婚姻中,夫妻感情不合,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或者分居满两年,就意味着,你们的爱情已经到了终点站。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会亮绿灯。
[attachment=436728]2.配偶染有恶习
配偶有赌博、吸毒、卖淫等恶习的,劝解后,仍然屡教不改,即使对方不愿意离婚,而一方也能在法律面前将婚离了,大大方方的脱离苦海。
3.产生家暴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进行诉讼离婚,提交相关证据,相信婚姻法会做出最正确的判决。
4.婚外重婚
就是一方在外另有新欢,并且偷偷组建了一个家庭,要不然就是在外偷情,并经调解无效,新婚姻法规定是准许离婚的。
5.感情破裂
因某些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进行调解,毕竟是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例如,一方突然失踪,另一方不愿再作无望的等待,夫妻多年的矛盾爆发,一方发生出轨。
恋爱简单,是个人的事情
婚姻不易,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不止为自己
也是为对方的一生负责
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