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13时许,群众向我所举报,称靖西市检察院旁边停车场有一辆广东籍大客车已完成组客正准备开往禄峒收费站前往广东。接到举报后,靖西市运管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拦截检查,并在禄峒镇街上将该车拦截下来。经查询,该车的初次发证日期为2007年1月24日,核载51人,已于2017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登记转移和变更使用性质为“营转非”,该车也已注销《道路运输证》,无营运资格。靖西市运管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将该车进行登记暂扣,并将乘客安全转移到客运站乘车。
“营转非”车辆是经检测已达不到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要求和安全条件的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不能再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这部分车辆在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后,车主对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专业水平、投入保障与专业的道路运输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往往落实不到位,车辆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达到报废标准而未报废,这些车辆一旦载客上路行驶,将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运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出行要到正规客运站点购票乘车,切勿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