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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有路可回,靖西法院用法律铁锤敲破 “无理”之墙
发于2018-01-03 我有话说评论

新年前夕,吕大哥在街坊邻里的注视下小心翼翼的打开家门,锁头上灰褐色的铁锈不住的往手背上落,推开门满屋的灰尘气息扑面而来,心中五味杂陈的他双眼噙满泪水。这是他的家呀,两年了,他第一次光明正大的从大门走进家里。面对着执行法官,不善言语的吕大哥除了“感谢”二字,便哽咽的再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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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委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2014年吕某经靖西市渠洋街委同意,在渠洋街购买了一块地皮并建起了房子。房子左侧紧靠方某房屋,大门一面开向道路。房屋建成后,邻居方某等兄弟四人却在吕某的房门前用空心砖砌了一堵长6.6米,高1.5米的墙,完全封堵了吕某的房门,致使其无法居住。吕某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于2017年将方某等四人诉至靖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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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 便生活、互助团结、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邻里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本案中,被告方某等四人在原告吕某房子门前道路砌墙,完全封堵了原告的出入,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故被告在原告房子门前道路砌墙的行为存在过错,应该承担排除妨碍的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方某等四人拆除其砌在原告吕某门前的墙体。

判决生效之后,方某等四人却拒绝履行义务,仍旧没有拆除墙体。吕某虽赢了官司,但房屋还是无法居住,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靖西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向方某等四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墙体。但方某等四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对法官的劝说调解不予理睬,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靖西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该案。

执行当天,靖西法院组织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0余名干警到现场强制拆除围墙。做好警戒后,工人用铁锤、铁锹等工具开始拆除这堵“无理”之墙。执行过程中,方某的老母亲情绪激动,欲要阻拦墙体拆除。蒙法官耐心向其劝说,“大家都是街坊邻居,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生活中应该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双方的子子孙孙都会生活在这里,因为一点纠纷让世世代代都存在仇恨,是不值得的。有什么矛盾应该双方静下心来协商调解,而不是采取这种暴力的方式,损人不利己啊......”,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太太的情绪才逐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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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墙体得以顺利拆除,这起相邻通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吕某的回家路终于畅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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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流传百年的诗脍炙人口,可见邻里之间相互谦让、相互谅解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可赞的生活姿态。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01-03

都是邻居,没必要这样吧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8-01-03
方某等四兄弟简直是土匪恶霸!砌墙堵住邻居的房门是何道理?真不知天高地厚,不过是四条在污泥里钻洞的小泥鳅而已,还以为自己是独霸一方的四条巨龙,笑话!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8-01-03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8-01-03

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财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01-05

好牛逼的一家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01-05

很多村屯都有过类似的问题的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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