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无辜的,做父母的就算再怎么困难,也应该走合法合理的途径反映,用这样把孩子丢在相关部门的办公室的方式,真的是太过分了。
12月28日上午,住在柳州市秀山小区的冯某黄某夫妇,抱着他们刚出生几个月的女儿,来到柳州市住建委信访办公室。当接待人员按政策回复他们的诉求后,二人竟然将婴儿丢在信访办公室驾车离去。
冯某黄某称,相关部门发现他们买有小车后,不再给他们出具低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再享受公租房的房租减免政策。工作人员再三向他们解释,按照政策规定,没有低收入相关证明材料,公租房房租无法减免。
见诉求得不到满足,夫妇俩将女儿放到办公桌上,转身出门骑着电动车走了。工作人员只好报警求助。民警了解情况后,电话联系夫妇俩,要求他们回来把女儿接走。但夫妇俩却无动于衷,称不怕坐牢,拒绝回来把孩子接走。
最后,民警只好把婴儿送到秀山小区。黄某与冯某两人刚好在住处楼下。看到民警后,丈夫冯某主动过来抱走了女儿,妻子黄某则一直在那里倒苦水,称尽管他们买了汽车,但并不代表他们已不属于低收入人群。
民警告诫夫妇俩,生活真有困难,要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反映,不能采取遗弃婴儿这种过激方式要挟相关部门,否则将被法律以遗弃罪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