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在交警大队“有人”,骗取他人钱财,如此老套的手段,却依然有人相信。日前,廖某因诈骗罪被靖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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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今年7月,林某因走私车辆被交警查扣。廖某知情后,谎称在交警大队有认识的人,会想办法帮忙取回被扣押车辆,但要给予15000元钱的费用,林某信以为真,并于7月12日委托其朋友将15000元交给了廖某。过了两日,当林先生再次跟廖某联系时,发现他的电话打不通了,微信也被拉黑,于是就报了警。同年7月18日15时许,廖某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廖某交代,自己在交警大队里并没有什么“关系”,出于贪欲才谎称自己在交警大队里“有人”,趁机骗了林某的钱。案发后,其亲属于7月25日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林某经济损失15000元,取得了林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