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举行2023年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27件案件39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共47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进一步传递法治温暖。
本次发放的27件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多个领域,当事人均为低收入、低保、残疾、老年、未成年等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或者执行费用,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诉讼或者执行,影响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法院在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主动为他们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为他们免除了全部或者部分的诉讼费用或者执行费用,帮助他们顺利进行了诉讼或者执行,实现了法律救助和经济救助的有机结合。本次发放的救助金来源于国家司法救助基金,按照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等要求,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核算,由法院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的一项社会救助金。救助金的发放旨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救助对象邱建荣说:“两年前儿子意外遭受交通事故去世了,肇事者被判刑坐牢了,我的儿子因为离婚,留下两个孩子在跟着我生活,现在靖西市法院通过司法救助拨款4多万元,解决了好多问题。”据悉,靖西市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主动发现和解决困难群众的诉讼困难,为他们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司法救助服务,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法院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司法救助的效率和质量,为建设法治靖西、和谐靖西贡献力量。靖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蒙斌讲道:“今年的国家司法救助是通过国家转移支付47万,解决了案件当事人27件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到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和赡养费、抚养费、生命权纠纷之案。通过发放司法救助资金,解决他们当前一点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