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崇左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郑作广涉嫌受贿一案。检方指控其收受图书发行商所送好处费42万余元,从而证实为又一牵涉我区教材教辅腐败窝案被查官员。震惊广西教育界的教材教辅腐败窝案到目前为止,已有10余名教育、出版及物价系统处级以上官员落马,而这与两名“关键人物”息息相关!
1被控6年受贿42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4月至2006年8月,被告人郑作广利用其担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王瑛、韦吴新谋取利益,事后接受王瑛、韦吴新现金共计42.33万元。郑作广当庭认罪。
郑作广现年63岁,2006年8月由自治区教育厅调至自治区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任副校长、副院长,2009年4月提任正厅级领导职务,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2017年5月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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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人物”拉10余官员下马
据了解,涉及教材教辅腐败窝案的多名落马官员均与图书发行商王瑛和李俐颉有着重要的关联↓↓
1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原董事长黄健
2006年至2010年间,黄健利用其担任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和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温某(另案处理)共同收受或个人收受李俐颉、王瑛给予的人民币共1189万元,获刑10年。
2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
公诉机关指控,李宁在任自治区教育厅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收受王瑛等六人分别给予的共计406万元的好处费及玉器、瓷器等贵重礼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自治区物价局原副局长李伙
公诉机关指控,李伙担任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期间,为来自北京的一名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商王瑛取利益,10年内收受好处费50万元。
4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调研员韦吴新韦吴新曾任教育厅下属的广西万里成普教发行社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9月,韦吴新担任万里成普教发行社总经理期间,该发行社发行北京一家图书公司出版的《学会学习》一书。韦吴新与另两名工作人员向《学会学习》一书出版社联系人王瑛索要发行量总定价3%的好处费。3人获取175万余元进行分赃。5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小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李小勇利用其担任广西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社长的职务之便,为图书发行商李俐颉投资的课堂作业项目入选自治区教育厅地方中小学免费教辅采购目录,以及成立广西琅文教育图书有限公司并为李俐颉入股提供帮助,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共9次收受李俐颉贿赂共计人民币675万元。
6广西教育出版社原副社长刘萍2011年~2013年,刘萍分5次收受李俐颉给予的干股分红280万元。在此期间,刘萍利用担任琅文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对李俐颉的生意多方关照。刘萍在被提起公诉后主动退赃217万元。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由此,图书发行商王瑛和李俐颉,成为我区2015年开始查处的教辅教材系列案的关键人物。在他们的串连下,10余名教育、出版及物价系统处级以上官员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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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原厅长余益中被公诉
9月22日,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自治区文化厅原巡视员余益中(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益中先后利用其担任自治区教育厅厅长、文化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