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稽查人员对辖区电动车行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是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是否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蓄电池)是否小于或等于55kg;整车高度是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是否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是否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是否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鞍座长度是否小于或等于350mm;车架形状是否与合格证图例相符等。
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为增加电动自行车销售量,通过改装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鞍座进行更换并加装储物箱,鞍座长度经过测量达到了50-52cm,后车轮上的衣架形状和合格证图例不符,该类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法改装。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查扣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户宣传了《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12车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9家,查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35台,立案9起。
下一步,靖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对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