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广西柳州鹿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蒋某拐卖儿童一案,这是近五年来鹿寨当地审理的第一起拐卖儿童罪案件。
2021年10月21日,被告人蒋某与江某因婚外情产下一名男婴。由于各自有家庭,两人都不想抚养,蒋某为还债多次找人要将男婴卖给他人抚养。
同年11月17日,章某得知后,
多次到广东找蒋某商量价钱和看望男婴。
三天后,蒋某以4万元的价格
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章某抚养,
之后
向江某谎称对方只给了16800元“营养费”,
并将16800元现金给了江某,
剩余的23200元用于还债和消费。
同年11月22日,
章某将该男婴从广东带回鹿寨县后,
伙同其妻子到鹿寨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报警谎称捡得该男婴,被警方识破。
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
蒋某是被拐卖男婴的生物学父亲。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蒋某以获利为目的,
贩卖自己的亲生儿子,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