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来了一位男子。该男子拿出一张摩托车扣留单和驾驶证,要求接受处罚后领回被扣留的摩托车。值班的协勤人员经过核查后,发现扣单上的签名为杨某安,而眼前的男子出示的驾驶证为杨某,有顶替他人处罚嫌疑。
欲顶替他人处罚的车主杨某。
协勤人员当即告诉杨某,当时驾驶摩托车的杨某安因无证驾驶驶才被扣留车辆的,应该让杨某安本人来接受处罚,并将杨某的驾驶证扣下。杨某不服,一口咬定当时摩托车是他驾驶的。
协勤人员马上联系当时上路执法的民警,民警立即将执法时的影像传回。在协勤人员展示执法影像,看到杨某安无证驾驶被民警拦下的场景后,杨某才承认,他是摩托车的车主,8月10日那天将车借给无驾驶证的杨某安驾驶。当晚杨某安将因无证驾驶车辆被交警扣留的事告诉杨某,杨某冥思苦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便自作聪明到交警顶替处罚,欲领回自己的摩托车,没想到被细心的协勤人员识破。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杨某。
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顶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属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的。靖西交警大队就杨某的行为对他本人进行教育,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