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特殊商品
对病人属于“刚需”
因此也催生了不少
靠倒卖药品为生的“黄牛”
但有些药物
“倒卖”却涉嫌犯罪......
“你们会不会搞错了?就是帮患者“代购”,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近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一对医药“黄牛”在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及贩毒后,震惊之余亦后悔不已。
那么,倒卖药品怎么就和贩毒挂上了勾?原来,这对“黄牛”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药物,而是受到国家严格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8月初,有市民向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患有抑郁症的妻子,最近几个月突然加大了此前严格控制的精神类药物剂量,一天要吃掉原本几天的量,导致现在药品成瘾。
精神类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其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受到国家严格管控。
这种受到严格管控的药品,妻子是从哪里大量获得的?为此,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给了越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彻查真相。
接到该线索后,禁毒大队立即会同辖区马山派出所办案民警上门向市民王女士详细了解了此前买药经过。
王女士称,自2018年以来,其就一直遵医嘱服用一种名为“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的一类精神类处方药,用于治疗睡眠障碍。剂量控制在每日一片,吃完了就去医院配,药量也刚好够用。但今年3月以来,自己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就私下加大了药品剂量,却仍是睡不好,身边的朋友建议她去大医院治疗。
从医院出来后,王女士遇到了一名“黄牛”,对方给了王女士一个微信,称以后挂号配药都可以联系。王女士也因此和“黄牛”郭某连上了线。
随后,王女士以657元的价格向对方试购了一盒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包含挂号费、快递费、药费),之后又以650至1500不等价格,陆续向对方回购过数次该药。王女士称自己一般都是一次性购买十盒,直到今年5月。而该药品去医院使用医保卡配药每盒只需20-40元。
“对方卖你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最高甚至是原价的70多倍,这样你也能接受?”面对民警的质疑,王女士称去医院一次只能配到一盒,而自己需要的剂量远远不够,也就同意了。为此,王女士前后花费了数万元。
经缜密侦查,8月20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夫妇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承认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上海多处医院使用自己以及他人身份信息挂号并购买精神类药品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非法销售给王女士至少50盒,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嫌疑人郭某、张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为什么贩卖精神药品会涉嫌毒品类犯罪。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的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这条法律,因此,郭某、张某倒卖“思诺思酒石酸䂳吡坦片”已经属于贩毒范围。
警方告诫,治病“药”成了害人“毒”,错不在药,而在人。看病谨遵医嘱,滥用“处方药”带来的危害十分严重。广大市民平时也应更多的了解国家的毒品管控政策,一旦接触到可能是毒品的物质时,以避免误入歧途,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