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靖西警方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农某、林某茂等人送往靖西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体现了靖西警方重拳打击交通违法、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决心和信心。交通违法人农某,于2021年10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驾驶号牌为粤SE9T**的小型客车行驶经过靖西市禄峒镇福进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农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靖西警方依法对农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交通违法人林某茂,2021年10月24日16时20分左右驾驶号牌为桂L5S6**的小型客车行驶经过靖西市区龙潭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在对林某茂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林某茂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林某茂的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靖西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交通违法人冯某刻,于2021年10月25日零时左右,驾驶号牌为桂FAK6**的小型客车行驶经过靖西市禄峒镇福进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冯某刻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靖西警方依法对冯某刻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由于冯某刻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2021年10月26日晚,靖西警方又将二次酒驾人员马某某、刘某送至靖西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本月以来,靖西警方已经依法拘留7名二次酒驾人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尤其是二次酒驾,均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严厉打击。针对本辖区内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交通违反行为有所反弹的情况,靖西警方将继续加大整治打击力度,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