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田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黄某判处2个月拘役,驾驶员黄某终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案件回顾
8月13日晚上,在G80广昆高速田东收费站,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L小型客车驾驶员光着膀子开车,车内驾驶人眼神迷离,疑似饮酒,遂将其拦停检查 。
据驾驶员黄某称:当晚在林逢镇永隆村喝了三瓶啤酒,因临时有事,认为自己很清醒,便驾驶车辆往田东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田东收费站出口路段时,不料被交警查获。民警带该驾驶员黄某前往医院进行抽血并将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机构检测,结果为血液浓度为216.53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后,驾驶员黄某在证据面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被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3000元的处罚。9月28日,高速三大队民警送驾驶人黄某至田东县看守所执行为期两个月的拘役。“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的你意识混乱,思维停滞,视线模糊一时的侥幸心理却可能导致一辈子的悔恨
人生没有后退键
一时的失误并不能弥补犯下的过错
再次强调酒驾的后果
望大家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酒驾
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就达到饮酒驾驶标准,≥80mg/100ml就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