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5年期间,黄某等37人因听信农某可以帮助自己不经过学习和考试即能办理机动驾驶证的谎言,被农某骗取人民币合计369000元。
早在2003年、2008年和2011年,家住广西百色靖西市新靖镇的农某就因犯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在农某还被关押在狱中的时候,其就谋划着出去后要赚一笔大的。2011年11月农某出狱后,遂通过拨打小广告上的电话购买了军装、假军牌等一系列“装备”,冒充是广西南宁市警备区参谋,宣称可以帮助他人不经学习和考试即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在取得了他人信任后,农某就让其作为中介人帮忙收集被害人的办证材料和钱财,给以其回扣;或者直接将其作为被害人进行诈骗。通过上述方式,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农某先后在广西浦北、南宁兴宁区等地对37个被害人实施了诈骗,共骗取金额合计达369000元。
2017年7月4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农某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2017年7月20日,法院以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而农某诈骗所得的数额也将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检察官提示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要通过正规途径,切莫贪图便宜和投机取巧,以防给骗子可乘之机。不仅没办理到机动车驾驶证,还损失了金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