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通报多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平果5起:
一、平果县海城乡那海村村委副主任廖克勇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10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廖克勇负责分管片区对贫困户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工作,其以经营木材生意为由,基本不参与扶贫工作,导致负责的片区扶贫工作进度跟不上。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廖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果县海城乡高乐村妇女主任黄桂花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10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黄桂花负责分管片区对贫困户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工作,其以去县城照顾小孩读书为由,基本不参与扶贫工作,导致负责的片区扶贫工作进度跟不上。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黄桂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平果县旧城镇龙贤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格建扶贫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梁格建时任旧城镇龙贤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镇政府审核把关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中,明知村民陆某家里已有房,不符合申请危改补助资金条件,擅自同意并代其他村干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审批通过,致使村民陆某获得2013年危改补助资金18800元。2017年3月,梁格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果县坡造镇伏琴村布尧屯6组组长廖尊彩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以来,廖尊彩为坡造镇伏琴村布尧屯6组精准识别评议小组组长,负责6组入户精准识别和评议工作,其明知本组农户王某有个儿子当干部,却没有在评议会上提出来,造成该户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和建档立卡登记表与事实不符,该户符合一票否决未被否决的结果,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4月,廖尊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平果县榜圩镇常星村巴相屯屯长韦信科擅自挪用、支配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
2009-2013年,榜圩镇常星村巴相屯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屯长韦信科管理。期间,其随意支配使用,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2178.44元,损害了群众的利益。2017年6月,韦信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林2起:
一、德峨财政所黄登宏、韦厚宇、自治县财政局张德琛、何桂珍等人贪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黄登宏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德峨镇三冲村新寨、海子、伟农三个屯农村屯级道路硬化的“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18089元进行私分,其中黄登宏分得63046元、韦厚宇分得20000,张德琛、何桂珍每人分得20000元。2016年12月,给予黄登宏、韦厚宇、张德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何桂珍行政撤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沙梨乡坝平村党支部书记岑家益、村民委主任罗绍明、副主任罗永能私分危改资金等问题。
2015年2月,沙梨乡坝平村岑家益、罗绍明、罗永能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与他人合伙私分危房改造资金65000元,岑家益、罗绍明各分得8166元,罗永能分得6000元,同时,罗绍明还收取危改户给的辛苦费8000元,岑家益收取1000元。2017年7月,给予岑家益、罗永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罗绍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让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绝对不允许搞形式主义,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绝对不允许数字脱贫,绝对不允许截留、滞留、挪用、贪占扶贫资金,绝对不允许干部渎职失职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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