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上路行驶,坚决遏制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高发、易发、频发势头,昨天,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虽然下雨,但靖西交警全警出动,在绣球大道二中路口、环球路口、华西路口、星园路口设置整治点,冒雨整治,收获颇丰,一大批骑电动车逆行或加装遮阳伞的车主被查,交警安排这些人学习交通规则,4个学习点都“爆棚”了。
局领导和大队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整治工作。 被查的人们在认真学习交通规则。
被拆下的遮阳伞。
昨天的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城区带遮阳伞上路的电动车明显减少,逆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也少了,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市民无不拍手叫好。
身边血淋淋的事故
如果你对整治行动还不理解甚至心存怨恨的话,那么就请你先看看这些血淋淋的事故——
5月21日下午,靖西某地就发生一起这样的事故,一位女士骑一辆安装遮阳伞的两轮电动车,后车座上带一名10岁左右的儿童,在一拐弯处,因遮阳伞遮挡了视线,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致使女子与儿童惯性滑出6米远,起因是遮阳伞挂到面包车的右侧,幸亏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及时刹车,在十字路口行驶中的车速还较慢,才没有造成严重的伤亡。
前不久,某地一名骑摩托车的女子被折断的遮阳篷刺中喉咙当场身亡。事故原因是车速快加上风力大,遮阳伞被拦腰折断,导致该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最终酿成惨剧。
某地一老人带孙子外出,眼睛被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视力永久受损。一轿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一女子因为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松动倾倒挡住视线,撞上路边的水泥墩,头部遭重创抢救无效身亡……
看完这些事故案例,你还埋怨交警对电动车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的整治吗?
如果不把电动车的遮阳伞拆下,也许明天……
为什要整治?
入夏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和雨季的到来,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越来越多,为此引发的事故也成倍上升,据靖西交警统计今年以来,城区内电动车因遮阳伞挡视线引发的事故就有多起,占事故总数的比例很大。可见,遮阳伞在遮阳挡雨的同时,也潜在着很大事故隐患。
燕尾遮阳伞面积较大,在行驶中,由于电动车的速度产生的风速再加上自然风的力量,很容易引起车身不稳,有的后车座上还携带一个或两个人,更能使电动车失重。再者骑车者的视线也受伞的高度和风的影响,容易出现路况判断失误,从而引起突发事故。
然而,血淋淋的案例却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靖西街头依旧奔跑着加装了各种各样遮阳伞的电动车。
还有一些初、高中学生的电动车上也普遍安装上了这样的遮阳伞,他们有时在骑行中边打闹、吃零食,因伞的距离太近造成相互刮擦摔倒的事情屡见不鲜,极易引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烈日炎炎,细雨纷飞,防晒挡雨固然重要,但与自身的生命安全相比,孰重孰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时,高度距离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过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在靖西发现有夸张的遮阳伞,甚至几乎将整个电动车车身都覆盖了起来,还向车身两侧“伸展”出不少空间。
交管部门完全可以以此作为处罚“遮阳伞”的依据。靖西一位卢姓的律师认为,不管是个人携带的物品,还是在安装、固定在非机动车上的装置,都属于“物”的范畴,也就是说安装了遮阳伞以后超出了法律规定的空间范围就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事故,因加装的物品导致自己或他人受到损伤,不仅仅是加装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连生产厂家都要承担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公共交通的安全、秩序和效率,固然依赖于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但更加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自身的公共意识和素质。
行动刚刚开始
为了让此次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确实落到实处,整治中民警对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贯彻惩教相结合的原则,在要求驾驶人现场整改,自觉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向他们说明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而对查处和收缴的遮阳伞将分批次进行集中销毁。
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电动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出浓厚的交通环境大整治舆论氛围。小小电动车,已经牵动着整个城市敏感的神经,切莫让电动车乱象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城市顽疾,这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全警动员,更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拆除遮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