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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交还是为攀比? 大学生借贷背后是消费观失衡
发于2017-05-10 我有话说评论

近半大学生称,借贷是为交学费

4月28日开始,记者以“大学生和校园信贷”为主题,在南宁多个高校展开了问卷调查。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共有84名,其中,在“对校园信贷的了解程度”一项调查中,26.19%的学生表示没有了解过,47.62%的学生表示了解程度一般,25%的学生表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1.19%的学生表示非常了解。在“是否了解使用信贷所带来的后果”一项调查中,52.38%的学生认为后果不好,还款压力大;32.14%的学生表示如果贷款适度,还是可以还上的,15.48%的学生表示不知道。

根据调查显示,34.52%的大学生表示,如果自己使用校园信贷借钱,目的是出于投资创业;19.05%学生的目的是为了旅游;47.62%的学生表示会用于交学费;32.14%学生则用于交培训费;7.41%学生则用于购买奢侈品;10.71%的学生会用于购买衣服等日常用品;15.48%的学生则表示会用于购买高端电子产品,48.81%的学生选择了其他。此外,63.1%的学生表示,假如还款出现了问题则首先会向父母求助。

在南宁某职业技术学院从事校园信贷兼职的学生罗安(化名),对于自己兼职一事不愿意向记者透露太多细节,只称在自己兼职一年多的时间里,有不少学生找他咨询过借贷一事。罗安说,只要在偿还期限内还清,就不会有太大的风险。罗安认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既然决定了借贷,就已经想清楚了该承受的风险,而且校园信贷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按时还款还是可以承受的。

法院案例

案件显示,借创业借款多用于消费

学生周某染上了赌博恶习,总想借钱翻本。在向同学借款未果后,周某找到了专门向学生提供小额信贷的黄某,以高利息借款3000元。“十赌九输”,拿到钱后又去赌博的周某根本无力还钱。随后黄某将周某告上江南区法院,周某东拼西凑借了1000元,归还给黄某。该案审理后,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但周某需向黄某偿还本金2000元及利息1000元。

判决生效后,周某无力偿还借款,也不敢将此事告知父母。因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黄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周某因此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成为“老赖”。去年7月,周某毕业时,因为有体育特长,被某大型企业看中,但该企业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查到周某有失信行为,周某因此而未被录用。

据了解,近三年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受理此类校园借贷的案件近百件。这类案件一般均有借条,多数是以创业之名借款,但借款后多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赌债等。且借贷数额不大,都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小额贷款,约定还款期限较短,多为1-2月。在利息约定上,很多通过巧立“服务费”、“手续费”的名目,规避法律对借款利率最高限度的规定。

学生以学为主,在学校学习期间专心做功课、致力于学业才是正道,你创什么业?以创业为名,行消费之实,到头来要父母替你还债,这样的不孝子孙十有八九不会成器。
来自手机版 iphone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7-05-10

借来攀比吧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7-05-10

在南宁3000块钱都挣不到,废物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7-05-11

JX07785821:在南宁3000块钱都挣不到,废物 (2017-05-11 04:03)  &"C1XM  
4b3p,$BWS  
学生怎么赚?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5-11

以前“大学生”是多么的神圣,现在TM就是BZ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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