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159阅读
  • 3回复

微信扫一扫分享精彩

分享到

 

靖西:“订金”与“定金” 一字之差差点让男子损失5万元
发于2017-05-09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订金”与“定金” 一字之差差点让男子损失5万元 - 靖西网

016年底,张某在靖西市某楼盘看中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购房订金5万元,但未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三天后张某认为无能力足额支付购房款,决定放弃购买,并要求退回购房订金。开发商以向领导申请处理为由,至今未退回购房订金。张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楼盘开发商退还张某购房订金人民币5万元。

开发商是否应退还原告购房订金5万元?有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从原告提供的有效证据“收据”的内容来看,该证据证实被告收取原告的款项为“订金”而非“定金”,且原告未与被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及时要求被告退还订金。

对于“定金”和“订金”而言,“定金”是确定性的,而“订金”仅是意向性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之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还。而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故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购房订金5万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这就是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区别!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7-05-10

哪个楼盘的?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7-05-10

新闻都不会暴光的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7-05-11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添 加 图 片
<--上传图片在这里,多大图片都可以!
上一个 下一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