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刚刚表态“延迟退休近期不推行”,而且保证“养老金无缺口”。然而,近日里又有媒体宣称:“人社部称65岁退休是误读,正重点研究阶梯式退休”。至于“阶梯式退休”,媒体给出的“名词解释”是:“所谓阶梯式退休,是指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工作性质和个人对工作的意愿不同,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标准。这种退休方式的优势在于,在统筹使用当期社会养老保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更加尊重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行业差异,更具人性化。”
然而,我们面对的现实是:“阶梯电价”本以“公平”为由问世。但到讨论实施方案时人们才发现,相当多的居民家庭都“被多用电”了。说白了,如果不能使相当多的居民家庭入围“被多用电”,实际上就达不到潜在的涨价目标。
媒体上几乎每年都要讨论“延退”这个话题,也先后出现过好几个相关概念,譬如“弹性退休”、“柔性退休”,等等,现在又出来一个“阶梯式退休”。如果看字面,现在的“女性职工55岁、干部55岁,男性60岁”不就很“阶梯”吗?
所以说,“可选择”的退休年龄,公众可以接受,但有些人却不肯接受。 如此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一而在、再而三地让广大人民群众转圈。贯彻《社会保险法》应该做的、需要做的、亟待做的事情有的是,大家做点正事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