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推动九种类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确保有效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助推脱贫攻坚步伐,夯实全面小康基础,力争到2018年底,消除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空壳”村,年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以上,年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0%以上,年收益2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
盘活存量资产,发展“资产经营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存量、结构和使用效益,分类盘活用好经营性资产,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开发利用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备、土地、山场、荒地、滩涂、水面、自然景观等各类集体财产,充分挖掘资产经济潜力,通过改造整合,以股份合作、公开招标、租赁或由村集体组织经营形式,盘活存量,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运用网络平台,发展“电商带动型”村级集体经济。稳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健全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完善农村电商登记管理体系,准确掌握农村电商信息,畅通村级农副产品购销渠道,通过为农副产品销售提供服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依托电子商务,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培养特色农副产品,并统一生产规格,统一品牌商标,形成规模效应,推动村级产业发展。
发挥地理优势,发展“边贸带动型”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村级边境地缘优势,利用边民互市贸易优惠政策,把支部建在边贸合作社上,由党总支部牵头成立边贸合作社,带头开展互市贸易、加工贸易或为企业提供运输、装卸、管理货场等服务,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合二为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火车头”作用和监督管理作用,使企业从互市贸易中得到实惠,同时也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立足生产培植,发展“有偿服务型”村级集体经济。结合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注重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引领作用,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情况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理事会、服务队等,以集体“三资”为依托,提供纠纷调解、商品运输、信息传递、物资供应等有偿服务。
依托区位优势,发展“旅游开发型”村级集体经济。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可依托当地较丰富的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采取招商引资、股份合作、提供管理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开发,发展旅游经济,延伸产业链。通过打造特色村落,开发生态农业旅游和精品民俗文化旅游路线等旅游项目,大力发展农家乐、度假村、观光农业等乡村旅游。
利用征地补偿款,发展“实体经济型”村级集体经济。土地被征收的行政村,要利用好征地补偿款中村集体补偿款,通过兴建厂房、购买商铺、建设停车场和种养基地等,引进企业,把集体所有资产和企业兴办的经济实体,在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下,按照一定比例分配企业所得利润,作为发展资金,以钱生钱,用好用活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确保农户有固定持续的收入。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产业发展型”村级集体经济。围绕村级农业特色主导产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委托流转或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或生态养殖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村庄整治,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
利用财政投入,发展“股份合作型”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村级组织依托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闲置房屋、场地等资源和经济园区,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吸纳小微创业者,形成小型产业园。利用招商引资,引进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采取股份合作以及按税收收入一定比例实行财政奖励等形式,带动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创新实现形式,发展“混合经营型”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转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实行村村联合、强村帮弱村、大村带小村,鼓励异地参与发展,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由资源匮乏、发展空间难以挖掘的村,参与发展条件好、经济实力强的村的发展,通过出资参股、提供人力资源、帮售代销等办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实行区域化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强村更强、弱村增收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