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1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出生)。
4.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服务年限:在原招聘岗位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各大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或各大人才交流大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9:00-12:00
地点: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人才市场五楼招聘大厅,“2017年南宁春季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暨大型人才交流会”。
2.报名手续
①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两寸免冠照,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实施单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面试由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 “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公示与聘用
上报的拟聘用人员经田东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田东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