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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发于2021-10-17 我有话说评论

自《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实施以来,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更新监督理念,主动作为,聚焦推进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秉承“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日前对一起违法倾倒垃圾导致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发出首份《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改,维护社会公益利益,维护美丽靖西国门形象。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 靖西网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 靖西网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 靖西网

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 靖西网违法倾倒垃圾现场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靖西市某某镇某某屯村民在靠近中越“794”界碑附近沿边公路斜坡倾倒生活垃圾,垃圾长期露天堆放,臭气刺鼻,苍蝇成群。该情形不仅严重危害了生态环境安全而且影响国际形象。据此,该院将《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等创新机制引入磋商环节,首次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行政机关给予了现场签收,行政单位签收《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后,明确了职责和义务,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依法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消除损害情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门形象。靖西某屯村发的事 - 靖西网

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
该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书》的发出,实现了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职能的相互衔接,实现简案快办、大案稳办,快速解决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用最少司法成本取得最佳社会治理效果,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突破口,就此,该院公益诉讼案件事实确认工作拉开帷幕。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围绕服务保障大局的任务开展工作,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整体质量,结合地域实际,打造特色亮点的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法治手段护航绿水青山,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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