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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新安村两委原班子成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新安村两委原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以扩建村部经费不足为由,向申请或获得危改补助的70户农户收取现金共计7.438万元。其中,时任新安村党总支部书记国学飞,时任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韦业捌,时任村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陆日标,时任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委员、村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黄茂沙等4人向35户危改农户收取现金共计3.91万元,截留侵吞5800元。国学飞、陆日标、黄茂沙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以亲属名义申请危改补助指标,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6.2万元。2016年12月,国学飞、陆日标、黄茂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韦业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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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东县作登瑶族乡训信村党支部书记方天军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方天军任作登瑶族乡训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明知其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指标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76万元。2016年4月,方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h9~oS/%:
3.田东县那拔镇平王村党支部书记陆永林收取危改户“辛苦费”问题。陆永林任那拔镇平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该村群众办理2011年危房改造补助手续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5户危房改造户“辛苦费”共计7000元。2016年6月,陆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j?\ZUR
4.凌云县下甲镇陇凤村两委原班子成员挪用民政资金问题。陇凤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王天参,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副主任杜福勤,时任村民委副主任杨昌品、卢国华,时任村计生专干何天书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于2014年11月期间挪用民政资金为自己及亲属缴纳新农合资金。2016年6月,王天参、杜福勤、杨昌品、卢国华、何天书等五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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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坡县百都乡红坭村原党支部书记蒙留志收取“好处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蒙留志利用职务便利,在为该村群众办理危房改造和申请低保补助手续过程中,向群众收取好处费共计5300元。2016年12月,蒙留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us7fuKE
6.那坡县百都乡坡金村党支部书记黄启英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期间,黄启英在为坡金综合场职工黄某某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本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违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2.18万元。2016年12月,黄启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