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两男子农某攀、黄某项,宰杀野生动物,还在网上发视频大肆宣扬。
2017年1月6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农某攀、黄某项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2014年8月25日中午,农某攀、黄某项在新靖镇亮表村农某攀的家里,使用木棍、菜刀把一条蟒蛇宰杀,并于当天晚上煮食。农某攀、黄某项宰杀蟒蛇的经过被他人拍摄并发到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经鉴定,视频中被宰杀的野生动物确认为蟒,蟒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农某攀、黄某项于2016年11月16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