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谭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9月,谭某某于德保县某酒店开房入住。在此期间,谭某某不仅在房内吸食毒品,还多次容留吸毒人员黄某某等5人吸毒。后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在该房间内当场抓获吸毒人员谭某某、黄某某等人。经尿样检测,抓获的吸毒人员尿液中均检出麻醉毒品成分。
谭某某人容留他人在自己房间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法律规定,被谭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对其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案发后,谭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已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