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巴立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才敏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黄才敏在协助发放该村10户家庭水柜扶贫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截留5户群众部分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6500元作为“辛苦费”与他人进行私分。2016年8月,黄才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田东县林逢镇祷午村原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主任黄美意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间,黄美意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手续过程中,向祷午村10户危房改造户索要“辛苦费”共计30300元。2016年8月,黄美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田阳县玉凤镇六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韦建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8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玉凤镇六惠村党支部书记韦建强在协助办理危房改造手续过程中,向廖某等18户危改户索取“辛苦费”共计11400元,并接受驮惠屯李某等29户农户的土特产及宴请。2013年,韦建强以村部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为由,指使李某玉以个人名字申请危房补助并套取补助资金19125元。2016年6月,韦建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田阳县玉凤镇建设站原站长黄尚甫渎职问题。2010年到2013期间,时任玉凤镇建设站站长黄尚甫,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核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实施工作的要求对每个危房改造户的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进行实地核查,导致玉凤镇7个危房改造指标共12.0125万元的补助款无法落实到位。 2016年10月,黄尚甫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5.德保县巴头乡登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黄春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黄春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亲属违规申请办理农村低保手续,套取农村低保资金共计25354元。2016年6月,黄春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那坡县百都乡百都村原团支书苏忠金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时任百都乡百都村团支书苏忠金,利用职务便利,为其配偶陈某某、长子苏某、长女苏某某等3人违规申请并套取农村低保资金18930元。2016年9月,苏忠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靖西市化峒镇八德村原党支部书记陆坤明、原村民委主任李永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1至2014年期间,时任化峒镇八德村党支部书记陆坤明、村民委主任李永力,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对申请享受低保补助的农户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补助条件的14农户得以套取农村低保资金。2016年10月,陆坤明、李永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扶贫领域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以坚强的纪律保证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来源:百色市纪委